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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联丰商城楼下抢劫案罪犯一审被判处死刑
yanlingwang.com 发布:2008-6-28 9:50:33 来自:厦门广电网 浏览:次 |
昨天上午,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去年5月12日发生在莲前大道联丰商城楼下的抢劫案犯案人进行公开宣判,被告人张冠伟一审被判处死刑。 被告人张冠伟是河南鄢陵县人。2007年5月11日晚,被告人张冠伟在前埔南区一家超市购买了一把水果刀。第二天晚上8点左右,张冠伟携带水果刀来到联丰商厦楼下时,碰到了拿着手提包的被害人周裕乾。张冠伟持刀朝周裕乾腰背部、左颈部、左前臂连刺三刀,然后抢走周裕乾随身携带的手提包。周裕乾被刺后,因大量出血当场死亡。案发后,张冠伟马上潜逃回河南鄢陵县。2007年8月,在潜逃期间的张冠伟又纠集他人先后窜至河南省周口市等地,犯下持刀入户抢劫案三起,共抢得现金及可估财物价值共计14539元,并致一人轻伤、三人轻微伤。 法院认为,被告人张冠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流窜各地作案,多次持刀入户抢劫,并导致一人死亡、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,已构成抢劫罪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冠伟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 记者孔祥鹏,特约记者周赞马报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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